延期披露深圳证券回复函,延平大厦方正证券资管
延期披露深圳证券回复函,延平大厦方正证券资管
延期披露深圳证券回复函,延平大厦方正证券资管 深圳证券回复函
2020年8月11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延期披露深圳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深发〔2021〕1号”)的答复函。经查,该通知未能准确反映相关事项和信息,导致本期业务经营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现向社会公开通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的相关情况》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局股票交易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改及调整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为确保上述公告的信息真实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延期披露作出以下说明:一是在近期内因政策变化或其他重要原因影响了深圳证券资管计划业绩;二是与此前披露的公司财务报表不符合预期的情况;三是在内部决策机制方面存在重大失误现象;四是在会计核算体系中存在较大漏洞或者违规记录;五是非正常因素造成的不规范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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